各学院:
主辅修制是为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的整体优势,实行各学科专业间的交叉渗透,更好地满足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有效渠道。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保证2013级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申报要求
1.有较大的社会需求、学生需求;
2、有较好的师资、教学设施等办学条件;
3、在2013级的招生专业目录内。
二、申报辅修专业时间安排
1、6月25日前,学院报送接收计划(含接收人数、层次、修读建议)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2、7月上旬,学校确认并公布辅修专业。
三.辅修专业开班形式及经费划拨
1、修读人数超过15人的专业,需要单独开班授课;条件许可时,个别课程可以同开课学院专业跟班学习。修读人数不足15人的专业,可插入相应班级教学。
2、修读人数15人以下的辅修专业,按辅修学费收入的100%划拨;修读人数在15-30人的专业,按辅修学费收入的80%划拨;修读人数30人以上的按辅修学费收入的50%划拨。
请各学院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认真地做好辅修专业申报的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