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厦门理工学院2013年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初定于6月21日召开。现要求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毕业生的所有课程(含毕业论文)成绩应于6月14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6月18日之前组织召开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3、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厦理工[2006]4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学位审查工作。对于能毕业但受到学位规定不能授予学位的本科生申请学位,应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仔细认真在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校学位办;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将不能获得学位原因告知学生本人,并报校学位办备案。
4、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应保留一份完整的学位讨论材料(会议纪要),做好存档工作,并报校学位办备案。
注意事项:①请各教学秘书于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1天内将有关材料及时送交校学位办。②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上交材料请详细对照有关条例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李 熙 电话:6291185
厦门理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