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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发布人:zjs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加强对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监督与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科类别

修业年限

批准文号

批复时间

首次招生时间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工学

4

教高函

〔2018〕4

2018年3月15

2018年

120203K

会计学

管理学

130201

音乐表演

艺术学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学

二、审核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标准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审核办法与程序

(一)2022年3月22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所在学院向教务处提供《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综合楼1403,电子版发送至275637@qq.com。

(二)2022年3月30日前,学校对申报专业进行考察评审。

(三)2022年4月10日前,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文件形式提出申请。

(四)省学位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学科(专业)进行考察评审,根据申报学科(专业)的条件及教学情况,特别是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质量,做出是否同意列为授予学科(专业)的决议。每位专家分别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学科(专业)进行评审,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含三分之二票)的,方为通过。

四、申报要求

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报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张敬生 联系电话:0376-3011863

 

附件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pdf 

附件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pdf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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