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加强对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监督与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科类别 |
修业年限 |
批准文号 |
批复时间 |
首次招生时间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工学 |
4年 |
教高函 〔2018〕4号 |
2018年3月15日 |
2018年 |
120203K |
会计学 |
管理学 |
130201 |
音乐表演 |
艺术学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学 |
二、审核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标准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审核办法与程序
(一)2022年3月22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所在学院向教务处提供《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综合楼1403,电子版发送至275637@qq.com。
(二)2022年3月30日前,学校对申报专业进行考察评审。
(三)2022年4月10日前,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文件形式提出申请。
(四)省学位委员会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学科(专业)进行考察评审,根据申报学科(专业)的条件及教学情况,特别是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质量,做出是否同意列为授予学科(专业)的决议。每位专家分别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学科(专业)进行评审,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含三分之二票)的,方为通过。
四、申报要求
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报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张敬生 联系电话:0376-3011863
附件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pdf
附件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pdf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