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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发布人:张敬生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同学们: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学校积极实施辅修学士学位教育。辅修学士学位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读期间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完成其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要求,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现将2023年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答疑

为使同学们能够深入全面了解各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以下简称“辅修专业”),结合自身情况审慎选报适合自己的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要多措并举,通过学院网站、新媒体、QQ群、办公电话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做好宣传答疑工作。

序号

辅修专业

授予学位

开设学院

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

1

汉语言文学

文学学士学位

文学院

人文楼

225

陈老师

3011853

2

法学

法学学士学位

社会科学学院

社科楼

418

王老师

3019397

3

经济学

经济学学士学位

商学院

综合楼

707

盛老师

3011691

4

财务管理

管理学学士学位

5

教育学

教育学学士学位

教育学院

社科楼

212

李老师

3011680

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资格

1.具有学籍的2022级四年制本科在校生;

2.主修专业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无缺考、不及格等记录,学有余力;

3.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记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14日。

2.报名方式:登录信阳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我的—辅修报名—选择“报名辅修类别”—从“可报名专业”中选择意向专业—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点击“报名”—是否确认报名—确定,完成报名。报名开放期间,可通过“取消报名”更换意向专业或退报。

(三)审核及录取

1.审核。6月15日前,教务处组织学生学院、开设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预录取名单。

2.缴费。6月16日起,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审核状态。状态为“审核通过(待缴费)”的,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送交至开设学院,并于6月16日-21日到财务处(综合楼108室)缴费(一次性缴清,毕业时根据实际修读费用多退少补);开设学院集中将签字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1403)。

3.录取。教务处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和缴费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公示。

三、相关说明

(一)修读辅修专业按照每学分100元的标准收取学费。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见附件1。

(二)学校不再统一征订辅修专业教材,学生可自行购买或借阅。

(三)申请终止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在开学初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学期中途退学者,已开课的课程学分计入已修课程学分核算。

(四)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辅修专业的学习同时终止。

(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第十四条规定:“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六)辅修专业教学安排、课程免修等未尽事宜以《信阳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等学校文件和相关通知为准。


附件:1.信阳学院辅修学位专业教学计划

附件:2.信阳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

  • 附件【附件1-2.pd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2023级本科学生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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